師德師風規章制度
當前位置:首頁 > 師德師風建設各部門:
為落實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學院制定了《赤峰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師德負面清單和失范行為處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共赤峰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1月8日
赤峰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師德負面清單和失范行為處理辦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以及《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推進我院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提升教職工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修養,強化師德師風監察監督,規范教職工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等工作和生活行為,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人[201111號)、《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師[2014)10號)、《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教育部令第40號)等有關文件要求,制定赤峰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師德負面清單和失范行為處理辦法。
一、本制度適用于全體教職工,包括事業編制人員、非事業編制人員和各類特聘人員等。
二、負面清單范疇(禁止和限制行為)
1、危害國家統一,傷害民族情感和國家尊嚴,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2、散布違反憲法、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或發布丑化黨和國家及領導人形象、煸動影響社會穩定和諧的言論。
3、破壞民族團結,歧視、不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
4、在校園里傳播宗教和組織宗教活動,傳播低級庸俗文化,傳播非法出版物。
5、宣傳或參與封建迷信活動、邪教活動。
6、組織或參與黃賭毒以及傳銷活動,包括利用網絡從事這些活動。
7、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編造和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8、在校園內造謠生事,惡意詆毀他人?;驅め呑淌?,破壞正常教學、工作秩序。
9、在教育教學中,毆打、辱罵學生,故意排斥、孤立、歧視學生,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
10、在教學和科研活動中遭遇突發事件,學生安全面臨危險時擅離職守,逃避職責。
11、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
12、拒不接受學校正常工作安排,或工作不負責任、不作為、慢作為,擅自脫崗、曠工等。
13、無故不承擔或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
14、利用職條之便,讓學生或家長給自己辦私事,索要或收受學生及家長的土特產、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財物;參加由學生及家長支付費用的宴請、旅游、健身等休閑娛樂活動。
15、在招生、招聘、評審、考試(評卷)、推優(評模)、評先、入黨、選拔干部(學生干部)、就業、獎(助,貸補)學金評定等工作中,徇私舞弊、謀取私利。
16、要求學生從事與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宜。
17、假公濟私,擅自利用學校名義或校名、?;?、專利、場所等資源謀取個人利益。
18、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活動,或開展、組織、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
19、違規使用科研經費,利用科研活動謀取不正當利益。
20、在科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侵吞篡改他人學術成果和教育教學成果,偽造、拼湊、篡改科學研究實驗數據、結論、注釋或文獻資料等學術失范和學術不端行為。
21、偽造學歷、學位、資歷、成果等。
22、成果發表時署名不當或一稿多投,或重復發表自己的科研成果。
23、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采用不正當手段干擾和妨礙他人科學研究活動,壓制打擊不同學術流派和學術觀點。
24、其他有損教師職業聲譽,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的言行。
三、對師德失范行為的處理
(一)師德失范行為舉報受理與調查處理機制
學院各職能部門和各教學教輔單位為師德失范案件舉報受理單位和調查取證單位,師德失范處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委紀檢監察部,由紀檢監察部部長擔任辦公室主任,工會主席、人事處長擔任副主任,學院其他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為復核單位。
1、受理單位接到群眾舉報或自行發現線索后,須在第一時間報告師德失范處理辦公室,并開展調查核實取證。
2、調查核實結束,受理單位將取證事實報師德失范處理辦公室。
3、師德失范處理辦公室對舉報案件進行復核,復核時須聽取教職工本人陳述和申辯。屬于學術范圍的,需征求學術委員會鑒定意見。
4、根據復核結果,師德失范處理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上報學院紀委。
5、學院紀委批準處理意見,或視案件嚴重程度,根據議事規則提交院長辦公會或院黨委會審議決定。
6、師德失范處理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執行處理決定。
7、處理材料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8、教職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向師德失范處理辦公室遞交書面申訴材料,提供新證據,由師德失范處理辦公室牽頭組織復查和答復。
(二)對教職工師德失范行為實行“一票否決”
對實施負面清單所列舉行為的教職工一經查實,取消當年度評優評先、職稱評審、職務提升資格,并根據情節輕重,進行以下處理(學校有專門文件規定的,參照其規定作出),同時給予減發績效經濟處罰。
1、情節輕微,影響較小的,批評教育、書面檢查、約談。
2、情節一般但影響較大的,誠勉談話、責令公開道歉,通報批評,當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
3、情節較重或影響重大的,崗位解聘,取消2-3年內參加學校工資晉級、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干部選任、培訓進修、評優獎勵和申報項目等資格的處理。同時給予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或解除人事聘用關系)。是中共黨員的,還要給予黨紀處分。
4、情節嚴重或影響惡劣的,還須報請教育廳銷其教師資格。
5、涉嫌違法犯罪的,同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實行師德建設主體責任制和問責制
師德建設堅持權責對等、分級負責、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原則。
學院各部門、各黨總支(支部)是師德建設的主體責任單位,各部門負責人、總支(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負責所屬教職工師德教育和考核督查,學院將師德建設列為部門、總支(支部)工作考核和績效考核的核心內容。
對部門責任人、總支(支部)書記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工作懈怠、放任自流,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職責權限和責任劃分進行問責。
1、師德建設工作不到位。
2、師德失范問題排查發現不及時。
3、對已發現的師德失范行為處置不力、方式不當。
4、已作出的師德失范行為處理決定落實不到位、失范行為整改不徹底。
5、多次出現師德失范問題或因師德失范行為引起不良社會影響。
6、其它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
問責方式為扣減黨政主要負責人的績效,并依據情節輕重,同時采取約談、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方式。
五、本制度由師德失范處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